第一条 为尊重员工个性发展,发挥员工专长,充分调动员工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hg0068皇冠登录入口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具有hg0068皇冠登录入口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并接受学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管理的全日制本科生。
本次申请转专业的员工应为具有我司正式学籍的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促进员工发展。考量员工个人意愿,主动服务员工成长与成才,发挥员工专长,促进学风建设。
第四条 合理配备资源。根据学院团队、教学条件和专业发展等因素确定各专业转入的人数。
第五条 集团和学院宏观控制。根据专业热度、专业员工人数、招生和就业等实际情况对转专业的审批实行适当调控。
第六条 规范操作程序。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有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员工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员工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并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除有特别规定外,员工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且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第八条 员工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可申请同一年级转入我司专业:
(一)通过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考核,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及以上且年级专业排名在前10%;
(二)高考选考科目须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选考科目;
(三)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的;
第九条 员工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可申请降一年级转入我司专业:
(一)通过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考核,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
(二)高考选考科目须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选考科目;
(二)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的;
第十条 申请转出我司专业的需满足学校相关规定,以及拟申请转入学院和专业的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的员工,因自身情况需要申请转专业的,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退役复学员工的转专业事宜,按员工入伍当年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员工,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在读三年级(含)以上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4)已达到退学要求的;
(5)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等情况的;
(6)属于第二学士学位员工、贯通培养员工;
(7)有违纪处分未解除的;
(8)其他经学校审核不适合转专业的;
(9)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员工。
工作要求和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包括学院领导班子、系主任、系党支部书记、系副主任、辅导员、本科生教学秘书等。
各专业成立转专业面试小组,包括系主任、系副主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接收拟转入员工名额,制定转专业考核规则,对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审核转出员工的申请资格与拟转入员工的转入资格;安排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接待申请转专业员工的咨询等。
第十四条 为合理配备资源,引导员工理性选择专业,学院根据专业热度、专业分布结构、团队和教学条件、员工人数、招生和就业等实际情况对转专业的审批实行调控。
第十五条 在转专业申请、审批、公示及学籍异动手续办理过程中如有特殊事由、特殊情形的,需经学院信息会协商讨论,会议研究同意转专业的,将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复核批准,报送主管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可转入申请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申请和审批转专业应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阶段 2022年9月14日-9月19日
1.申请员工在9月23日上午12点前在教务系统发起转专业学籍异动申请(参考附件3),自行下载并填写《hg0068皇冠登录入口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并通过可信电子成绩单平台(操作说明见网页http://jwc.btbu.edu.cn/jxyx/jwglxt/174279.htm)打印本人成绩单,将申请表、成绩单等(退伍员工请同时上传校武装部开具的退伍证明)有关证明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并提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2.所在学院教秘审核申请员工的平均学分绩点、所在年级的专业排名,辅导员审核有无处分等条件,并写入审核意见。
3.所在学院教秘及教学副经理应在9月23日完成转出员工的审核。
4.教务处于9月24日将申请转出员工名单汇总后公示。
重要提示:
员工应在规定时间(9月14日-9月23日)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 2022年9月24日-9月29日
申请转入我司专业的员工需参加各专业的面试,通过各专业面试小组评定确认接收的,经信息会研究最终确定本学院拟接收转入员工人数和名单,于9月29日前学院教秘及教学副经理完成审核。
第三阶段
教务处对转专业材料进行复核批准后,报送主管董事长审批,并将拟转专业名单予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通知其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领取转单)。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员工接到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完成转专业学籍异动手续的办理。
员工提出转专业申请后,如决定放弃转专业的,应在转专业学籍异动手续办理前告知学院和教务处。经学校审批同意转专业、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第三章 学籍及课程修读
此部分参照《hg0068皇冠登录入口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hg0068皇冠登录入口教字〔2019〕5号)和《hg0068皇冠登录入口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hg0068皇冠登录入口校发文〔2021〕56号)。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七条 退役复学员工的转专业事宜,按员工入伍当年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英语教学实验班及其他实验班专业的转入、转出,大类招生的专业分流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第十九条 “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的调整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第二十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员工原则上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可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一条 已转入新专业的员工,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按照转入专业的标准和要求审核,并按照转入专业的学科门类授予学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HG0086皇冠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2年9月19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