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公司党委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议由学院副经理刘野主持。
在自学基础上,本次会议集中交流研讨,由副经理刘野、经理助理王少甲作重点发言。
刘野在重点的发言中谈到: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我们必须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动兵团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更好服务学院学科工作总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少甲:作为一名高等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教育法》后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依法执教,会进一步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充分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自己熟悉更能够向他人讲授;加强我国革命文化、社会注意先进文化的学习,并努力将这些知识融入平时的课堂教学中,扩展课堂思政元素;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深刻反省,持续改进,认真履行招生程序,做到公平公正。
随后,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作交流研讨发言,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最后,刘经理强调:此次《教育法》的修订体现了我国教育立法工作的循序渐进,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教育工作的极大重视,体现了教育立法的方向性和指引性。依法治教,不仅在于立法,更在于执法。我们要依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