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发展对象必备条件:
1. 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
2. 经过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训合格(五年内);
3. 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 注意情况:
1. 党支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2. 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初步人选;
3. 党总支审批;
三. 确定的程序:
1.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后,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 各支部每年末要在全面分析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的基础上,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逐个排队,确定第二年的发展对象,将发展计划报党总支。
3. 本科生中的发展工作,应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培养教育,二年级可对突出的发展对象进行发展,三年级为重点发展时期,四年级避免突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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